律师解析:若被认定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生活困苦而无力偿还原款,无任何收入来源,同时也失去了劳动能力,那么人民法院将会酌情裁定终止执行。 这就意味着,倘若那位未能及时还款的涉案当事人确属家境贫寒,且同时符合以上所述的多种困境条件,那么当地法院也许会参照相关规定着手进行调查后,相应地终止执行该案件的审理流程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,这并不代表着债权人的债权就此全然失去,他们仍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以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比如说发起财产保全申请、协助寻找债务重组的渠道或者与其展开还款议程等等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: (一)申请人撤销申请的; (二)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; (三)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,无遗产可供执行,又无义务承担人的; (四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; (五)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,无收入来源,又丧失劳动能力的; (六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