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农村房屋析产纠纷怎么处理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1、农民群体间因宅基地权益引发的纷争,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事实,秉持互谅互让之原则,尽力通过协商手段解决问题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政府处理。单位之间的争议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;个人之间、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,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。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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